2006年是“十一五”计划的年,因此也是至为关键的一年,在本年初信息产业部发布的《06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调控措施》(以下简称为《措施》)作为行业行动指南的纲领性文件尤其令信息行业人士所瞩目当然也是情理之中,认真地解读并剖析不论是对业内人士还是国内外IT企业都是至关重要的。
《措施》有一段没有放在标题位置的文字“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是笔者认为恰恰这段文字全面体现了《措施》的思想实质:所有的措施都是围绕增加自主创新能力以及走向国外这两个目的的。 在《措施》发布前不久,信产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在未来五年合作期内,国家开银行将提供500亿元贷款以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技术应用。两个动作时间间隔如此之近,对政策比较敏感的人士不难猜出这笔贷款肯定也是为贯彻《措施》而服务的。
对此,首先关心的问题就是这笔款项面向扶持对象是谁,谁将会得到这笔货款?研读《措施》中的这段话“加大对大公司的扶持力度,突破原先在支持项目和资助金额上的限制,并争取国家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产业投资的形式扶持大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和研究开发”,我们可得知“大公司”将会得到资助。在信息产业大公司不少,到底是哪些“大公司”?这个问题实质上扶持领域界定的问题,从《措施》可知软件、集成电路和关键元器件、新一代通信与网络、数字电视将会是重点扶持的领域。
研读《措施》可知扶持目的是让他们走出去,这体现在《措施》中的这段话“在对大企业的扶持中,措施的亮点在于强调将促进大企业国际化经营,培育本土跨国公司”,且在《措施》中也明确指出不同的企业走出去的方式可以不同,同一企业也可采用多种方式,如海外通信工程、电子制造业和通信运营业、电视、娱乐等服务行业可采用合作的模式拓展国际市场;电子信息产业可与发展中国家展开合作,特别是国内通信、家电等优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在发展中国家投资及对其产品出口;对于软件外包,要求相关企业与部门加强海外市场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国际市场渠道,促进以服务与产品的联动形成出口。
在扶持这些企业走出去这个大前提下,信息产业部将会努力想尽一切办法为这些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从《措施》可知信息产业部将会从如下几个方面来支持:一是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向国家有关部门要政策;三是想方设法降低企业走出去的风险。
具体来说,资金的支持表现在“提供了大量财税支持、更大范围的全额退税及时跟踪汇率机制和金融改革的变化,为大企业争取更灵活、便捷的外汇政策,并推动金融业在‘走出去’时扶持大企业的海外融资”;在援外及国际合作项目上,信产部将争取国家信贷扶持大企业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争取国家援外资金扶持海外通信工程。在政策上的支持主要表现在积极开展大企业国际化经营试点,争取国家从促进重点行业发展的角度对部分大企业予以“特殊政策”扶持,为其“分担跨国经营中的探索性成本”。在降低企业走出去的风险方面,《措施》中明确说明“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及多双边有关产业合作的谈判,为产业发展争取更好的经贸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产业应对贸易摩擦的协作机制,提高企业和行业协会规避和应对贸易摩擦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国际规则运用的水平,健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在2006年走出去的“大企业”将会得到惠顾,但一些“大企业”即使不走出由于要增强他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也会得到惠顾。由此再加上2005年的情况,不难推测出在2006年信产部重点扶持的对象将会是国产3G标准TD-SCDMA研究开发与应用、国产HDTV数字电视标准、软件和集成电路、AVS;中国移 动、中国联通、华为、中兴甚至联想及一些彩电业巨头都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支持,它们都将是重点扶持的对象。
从表面上看《措施》很少涉及到信息产业中的一些中小企业,其实信息产业部并没有忘记中小企业,因为《措施》明确表明“完善电子发展基金管理。研究制定创业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按照国际惯例,在选择标准、资助金额、收益 分成等方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加强追踪问效并引入奖惩机制改革和调整资助标准和管理办法,突破基金原先的资助标准,并相应对资助办法进行改革调整”,以及“将加大电子发展基金对创业投资的扶持力度,扩大创业投资主体范围,吸引海外高科技留学人才回国创业”,从这两段话中可以看出信产部电子将以电子发展基金为主要手段对中小企业予以扶持,但对中小企业的选择上仍是能否自主创新为主要评定标准。总而言之,我们可以推测出, 2006年在信息产业部的政策与资金等相关杠杆的引导下,自主创新与国际化将会是行业的行动主流。
来源:华强电子世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