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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查处通信价格欺诈专项行动提前到3月实施

更新时间: 2006-03-31 14:34:15来源: 粤嵌教育浏览量:880

  据悉,原计划2006年4月至5月在全国集中开展的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现已提前到3月实施,将重点查处四类通信价格欺诈行为。

  笔者2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已召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六大基础运营商,要求认真对待、积极配合这次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的四类通信价格欺诈行为包括:

  --经销手机等通信产品,标示的“市场”、“特价”无依据;开展“买小灵通,送话费”等活动,广告内容不详,隐瞒附加条件,明码标价不规范。

  --进行IP电话、资费优惠套餐等通信服务促销,标价签、价目表所标示的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与实际不符,误导消费者进行交易;有价格附加条件却不如实标示或者含糊标示;有价格承诺却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提供交通、气象等增值服务,采取插播商业广告等手段,变相缩短通话时间,使服务质量、数量与价格不符;擅自开通“彩铃”、“灵通秘书”等业务,未经消费者确认就收费;以“抽奖”或其他名义,提供短信竞猜等服务,不如实标示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诱使消费者参与、付费。

  --宾馆饭店代理电话服务和车站、码头等窗口地段的公用电话代办点欺诈“宰客”,不执行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

  发展改革委价检司司长李镭指出,通信行业技术性强、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各地要围绕矛盾集中、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紧抓不放,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加大力度,严肃处理。

  李镭要求,各地必须在3月之前,将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专项行动安排下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量化执法目标,落实检查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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