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工商管理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信息产业部七部委联合会签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望在月内颁布。1月10日,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工作组第三次工作会议”上,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市场处处长黄建忠对该《办法》的立法情况、颁布时间以及监管办法等做了详尽的解释与说明。
据黄建忠透露,该《办法》经多次审议修订,现已经通过评议,将于本月发布,明年起生效。《办法》实施后,所有含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国家限制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进入市场前首先将被要求在包装、说明书或标识上进行“自我声明”,详细标注原材料与零部件构成。被列入“目录”的产品通过3C认证后方可进入市场,其余产品也将受到严格的“后市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