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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力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初步建立

更新时间: 2006-03-30 15:52:08来源: 粤嵌教育浏览量:1877

       据了解,自200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以来,经过电力企业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国电力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已基本建立。

       到目前为止,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电网公司、31个省、区、市电网(电力)公司都已制定了各自应对电网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配套的专项预案。全国310多个地(市)供电(电业)公司及其各变电站等基层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方案。全国各主要发电企业也都分别制定了总体应急预案及《黑启动方案》、《保厂用电方案》、《水电厂垮坝事故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

       为此,国家电监委会副主席史玉波要求电力企业按照加快建立和完善电力安全应急管理机制的要求,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预案、电网黑启动预案和防止重要城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研究、编制和完善工作。二是重视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联合反事故演习工作,及时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对突发事件处理、应变的能力和应急响应速度。同时,要重视重要用户及场所保安备用电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问题,并要求特别重要用户配备必要的应急电源,减少停电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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