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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取消 嵌入式软件企业忙"转型"

更新时间: 2006-04-06 17:40:39来源: 粤嵌教育浏览量:1201

  3月中旬以来,中国软件业又现一大奇观——生产嵌入式软件的中小企业忙于注册“纯软件公司”。这一动向起因于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底取消了该类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新政策发布至今,催生出嵌入式软件企业“注册潮”。税收优惠取消 嵌入式软件企业忙“转型”本报记者 李壮报道

  嵌入式软件税收增5倍

  2005年11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明文规定嵌入式软件不享有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该通知第11条第1款规定:嵌入式软件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

  业内专家分析,这项新规可以视作对“18号文件”有关条款的进一步明确,旨在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软件产业快速发展。

  国务院于2000年6月颁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18号文件”,其中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软件产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同年9月颁布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再次明确了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规定。

  在《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阐释了何为软件产品,意在防堵税收漏洞。其中,对于嵌入式软件企业来说明显的变化就是,新政策中规定的税率与之前相比相差5倍。税务总局对纯软件产品给予3%增值税优惠,而对电子产品所含嵌入式软件不再进行单独核算,一律按照17%的硬件产品收取增值税。

  于是,众多电子产品企业希望通过注册“纯软件公司”来完成嵌入式软件的生产,为嵌入式软件合理避税铺路搭桥。

  新政既“温暖”又“带刺”

  中国Linux之父袁萌向记者表示,一项电子产品包括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嵌入式软件)。电子产品作为一个整体出售,并要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关条例是有科学依据的。

  他指出,如果执行新政策,嵌入式软件企业可把嵌入式软件业务分离,享受增值税优惠,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此时的嵌入式软件已经成为一种独立存在的软件产品,那些电子产品制造商必须继续购进嵌入式软件,才能制造出电子产品,否则电子产品将变为‘裸机’。这样一来,作为整体的电子产品缴纳17%增值税,一种软件产品要缴两次税。”

  与袁萌的分析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国内嵌入式软件厂商阵营一片注册忙。“不享受国家的政策扶持,客户必然怀疑我们不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感觉自己像被抛弃了。”一位生产嵌入式软件产品的经理道出了企业的初衷。

  据记者了解,为政策叫好的并不占大多数,特别是受政策影响的中小企业普遍感到“相当”迷茫。

  前文提到的那位经理认为,嵌入式软件是我国软件产业中的主打产品,但目前还远没发展到成熟的地步。众多中小企业还没有真正壮大起来,如果不在政策上扶持,则随时有被国外企业兼并的可能。新政策虽然“温暖”但也“有刺”,既给一部分纳税企业带来温暖的感觉,但也有纳税企业被刺伤。

  产业发展还需政策“拐杖”

  据赛迪顾问预测,全球嵌入式软件市场规模增长迅速,过去3年的年均增长率超过12.5%,规模接近400亿美元。中国的增长速度更快,过去3年年均增长率高达22.9%,目前市场规模已达224亿元,预计未来3年年增长率仍将高达24.5%。2004年,排在前3名的嵌入式软件生产厂家是华为、中兴通讯、海信,软件产值占总产值的70%以上,其中嵌入式软件与“纯软件”比例为6∶4。

   海信副总裁王志浩曾乐观地认为,嵌入式软件目前的增长速度不仅是制造业也是软件业的巨大机遇。

  尽管嵌入式软件产业发展迅速,但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政策“拐杖”是不可或缺的。

  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嵌入式软件已经广泛应用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形成了多学科、多领域的交叉和融合。嵌入式软件对嵌入式系统产业的融合起到了加速增长的推动作用。倪光南认为,嵌入式软件对于提高中国IT制造业的利润和竞争力有重大作用,华为、中兴等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即来自于它们掌握的嵌入式软件。

  “嵌入式软件政策如何制定更合理,需要我们进行认真的探讨。”倪光南表示,由于嵌入式软件很难界定,过去在享受优惠政策方面存在着某些不合理的地方;现在将嵌入式软件排除在软件优惠政策之外也有不合理的地方。

  鼓励创新才是根本

  倪光南指出,国家近发布了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的配套政策,应当探讨如何通过这些政策支持嵌入式软件的自主创新,使中国的IT制造业迅速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应当努力支持嵌入式软件领域的自主创新,在相关政策方面也要适应新的情况。

  倪光南此言是出自对嵌入式软件产业的理性认知。当前中国嵌入式软件产业庞大、杂乱,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链布局不完善,存在缺失和薄弱环节;研发投入不足,缺乏专业人才,创新能力明显不足。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创新型IT中小企业可获得税收和金融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对加快创新成果转化给予政策扶持,制定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我国未来15年信息产业发展优先主题之一的嵌入式软件,自然是受惠重点。

  “从另一方面看,有政策时嵌入式软件企业创造了辉煌战绩;完全市场化时,企业应做得更好。归根结底,制定政策目的是扶植企业,提高它们的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倪光南认为,现在应该重点讨论嵌入式软件的创新问题。

  目前嵌入式软件发展的关键在于,企业是否有王志浩般的勇气,“海信已经认识到从组装到设计、开发,再从开发渗透到核心领域,通过自主创新给企业带来的优势。这是我们回避不了的问题,也是我们必然要走的一条道路”。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近期相关企业的注册热潮,给企业带来的好处是有限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只靠国家的优惠政策,而应通过自身努力走出一条创新之路,不断“奶”永远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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