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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5—2020年)信息化发展纲要

更新时间: 2005-11-02 00:00:00来源: 粤嵌教育浏览量:3172

  为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指导我省2005—2020年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高广东国际竞争力,特制定本纲要。

    一、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途径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顺应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大趋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实现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2.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信息化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我省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把信息化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促进工业化和实现现代化的推动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

    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重点和发展目标

    3.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信息化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信息产业发展为基础,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人才培养与集聚,努力营造信息化发展环境,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推动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4.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市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信息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与导向性作用,促进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与信息资源的共享。

    ——扩大开放、强化创新。扩大国际国内合作,广泛采用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加大研发力度,增强创新能力,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

    ——分类指导、协调发展。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发展,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强化区域合作,促进信息化协调发展。

    ——务实高效、安全可靠。结合实际,突出应用,讲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和重复建设。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安全技术体系的建设,保障信息化健康发展。

    5.战略重点。

    ——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投资管理与效果评估工作,重点突破各种体制性障碍。

    ——优先发展信息产业。抢抓国际信息产业转移的机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根植性。重点突破核心与关键技术,掌握发展主动权。巩固提高信息产品制造业,加速发展软件业与信息服务业。

    ——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促进企业实现生产装备自动化、管理现代化、决策智能化、商务电子化。

    ——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应用信息技术,优化业务流程,促进政务公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监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党政内网、政法网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政务管理和服务现代化。

    ——全面促进社会事业信息化。加快推进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休闲、医疗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等公共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面向公众、面向家庭用户的社会信息服务网络,形成服务全社会的交互式信息服务体系。

    6.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省形成信息技术普遍适用、信息资源合理利用、覆盖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较为完善的信息化体系,提高信息产业化水平,建成信息产业强省。到2020年,全省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研究、信息环境建设及信息资源利用等方面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以上水平,实现产业信息化,建成“数字广东”。具体目标。到2010年,建成信息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体系,初步形成关键信息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全省电子信息产业当年实现增加值4500亿元以上,年平均增长18%以上;初步实现政务、经济、社会信息化,城镇家庭互联网普及率60%以上,全省互联网用户当年2000万用户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互联网应用全面普及,数字电视、数字广播全面播出;建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机制,建成面向全社会的公益型与商用型数据库体系;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信息化教育培训体系,培养和引进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化人才队伍,当年本科以上学历的信息化相关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3万人以上;基本建立起符合信息化发展规律,适应市场运作机制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化体系。

    三、加快体制改革和创新,突破体制性障碍

    7.创新信息化建设观念。树立敢为人先的开拓观念,大胆探索信息化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破除制约信息化发展的各种障碍,积极开展信息化工作机制改革的试点建设;树立协同推进的整体观念,打破部门、地区之间的界限,促进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念,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到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树立积极防御的安全观念,坚持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

    8.加快信息化体制改革。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省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防止各自为政、多头管理和重复建设。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均要设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有明确、统一的信息化主管部门。强化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在规划制定、资源整合、投资审核、行业管理等方面的职能。

    强化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各级政府要按照先规划后立项、先评估后建设的原则,集中统一管理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发展改革、财政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信息化发展水平,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及时制订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和概算标准。建立科学的信息化评估体系,加强项目评估工作,评估意见要作为项目立项、建设、验收和运行考核的主要依据。

    9.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市场运作机制。进一步放宽市场管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入信息市场。扶持和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通过制定项目指南,引导民间资本投向信息化建设领域。加大市场监督力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广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业务外包。

    10.促进区域信息化协调发展。大力扶持山区和东西两翼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深入推进山区信息化,缩小“数字鸿沟”,加快实现“网络到镇、信息进村”。打破地域限制和行政管理限制,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和东西两翼及山区欠发达地区联合共建信息产业基地。鼓励企业向欠发达地区迁移,带动欠发达地区的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发展。

    11.加强泛珠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在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整体框架下,优先开展信息化领域合作,为泛珠三角广泛开展经贸、科技、产业等方面的合作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信息交流与协作平台。加强区域内信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大力推动以电子商务为主体的各项应用服务的发展。加强区域信息产业研发合作。大力推进区域性的产业转移和产业对接。

    四、加强信息技术创新,优先发展信息产业

    12.加强自主创新。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相结合,重点突破集成电路、新一代数字通信、软件、下一代互联网、数字视听产品、信息安全、新型元器件等行业的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产品比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增加信息技术开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信息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产业化试验基地。

    省发展改革、经贸、科技、信息产业等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中,要加大对信息产业的扶持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信息产业关键技术和产品指南。有条件的市也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的实际,重点开展信息化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工作。

    13.抓紧制定信息化相关标准。切实执行国家和国际信息技术标准。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参与信息技术的国家和国际标准制定,支持企业、行业的信息技术标准争取上升为国家或国际标准。重点做好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工作。

    14.加大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创新招商方式,提高引资水平,积极承接国际信息产业新一轮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大力发展能够带动产业技术升级、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形成新经济增长点的产品。突出发展消费类电子产品,促进数字家电产业化和市场化,不断提升我省信息产业竞争力与发展水平。构建和完善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专业分工、产业协作的企业格局。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加快建设珠江三角洲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大力推进信息产业集群发展,以基地和园区为载体,以重点核心企业为主导,以产业服务体系为支撑,引导内外资企业合理聚集,形成紧密、完善的产业链,促进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良性互动并均衡发展。

    15.加速发展软件业。大力发展应用软件,推进软件产品化。推动Linux技术开发应用,重点开发广泛应用于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管理和网络文化等领域的软件技术和产品。发展嵌入式软件,重点开发各种先进专用控制软件、专用检测软件、专用设备软件等。加速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地的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建设。积极培育软件消费市场。加快软件服务业发展,主动承接欧美国家的软件外包业务,扩大软件出口。大力推动广州、珠海软件基地、深圳软件出口基地上规模、上水平,使之成为全省软件技术创新、产品开发、人才培训、企业孵化和产品出口创汇的主要基地。

    16.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电信服务业的发展,鼓励拓展电信服务新业务。积极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开展多种类的移动增值业务,推动宽带无线上网。大力发展广播电视服务业,加大广播电视信息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力度,积极推广数字电视,逐步推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推动网络服务业、信息内容服务业和信息咨询服务业的发展,逐步开放网络服务市场,鼓励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和服务提供商开展专业化经营。

    17.加快产业根植性建设。抓紧实施大公司发展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综合实力强的信息产业集团,形成若干个大企业。继续实施带动战略,集中力量培育一批信息产业产品。扶持一批信息领域民营科技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五、积极推进产业信息化,提高产业竞争力

    18.推进工业信息化。以传统制造业为重点,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制造业现代设计、制造、生产和管理等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突破,全面改造制造业的生产组织模式和管理模式,促进传统制造业向现代制造业转变。支持智能家电、汽车电子、数控机床、光机电一体化等新技术和产品的发展。加强生产装备与过程控制的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支持装备制造业向集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发展。

    19.推进农业信息化。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加强农业自然资源、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市场、农业科技等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和农村经济预测和预警系统。实施农村市场信息“进村入户”服务工程。推进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系统,推进农产品网上交易。

    20.推进服务业信息化。开展物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扶持传统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改造,大力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现代物流业。支持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和其它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现代物流基地,推动珠江三角洲发展成为国际性物流中心。推进商贸流通业信息化。推广普及数字终端设备、条码技术、电子标签技术以及电子订货系统等的应用。鼓励大中型流通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实现虚拟市场和实体市场有机结合。建设我省外资和外贸促进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外经贸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专业化金融信息系统,建设和完善电子支付系统,实现金融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大力推进旅游、交通等服务领域信息化。

    21.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推进企业先进管理理念与技术的应用,鼓励企业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鼓励中小企业重点开展计算机辅助技术等单元信息技术的应用,有条件的要逐步开展电子商务。鼓励大型企业重点推进信息化集成应用,开展协同设计与制造,全面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商务电子化和管理智能化,广泛开展电子商务。鼓励大型企业集团重点开展计算机辅助决策和计划控制,实现全球范围内资源整合和集成。

    六、全面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22.加大电子政务应用推进力度。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抓好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省直部门的电子政务工作要侧重于协同办公、联合监管,市以下要侧重于服务决策、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以构建内网网络平台、安全支撑平台以及公文交换、信息报送、信访服务等系统为重点,加快党政内网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开展各项电子政务应用。

    23.加强电子政务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统一政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领导、规划和标准。建设政法部门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作战、高效运行的信息化平台,确保全省政法机关网络联通、资源共享、安全运行、管理规范,推进政法工作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整体提升政法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加快建设办公业务资源、宏观经济管理、应急指挥、工商管理、企业信用、人口资源、卫生信息、人才培训、城市规划与建设以及“金”字系列等重点业务信息系统。

    24.开展“一站式”电子政务。加快政务信息公开的步伐,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凡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均应在互联网上公开,凡适宜在网上进行审批的事项均应通过互联网进行审批。整合、完善省和市的综合门户网站,把政府面向社会公众的业务,尤其是行政许可事项,逐步通过互联网提供跨部门的“一站式”电子化服务。扩大网上办事的业务范围,重点开展政务公开、行政许可、劳动与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环境保护、防伪打假、申报、办证、年审、查询等网上服务。

    25.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以监管的及时到位和协同办公为目的,以数据建设为核心,以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为突破口,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制定政务信息共享目录和数据交换规范,加快建设全省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库和资源库中涉及到基础性、公益性的数据要集中于全省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建立职能协调、并联运行的工作机制,实现政府对市场的联合监管。加强社会应急联动系统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社会预警体系与应急管理机制。

    26.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培训与考核。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有效地开展公务员电子政务知识、信息安全知识、电子政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把信息化知识作为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

    七、积极推进社会事业信息化,促进社会进步

    27.推进科技和教育信息化。加快提高科技信息资源数字化和网络化程度,实施我省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建立网上虚拟产学研合作开发组织。建设面向全社会的科技开发与技术成果推广的信息流通与交易系统。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全省专利信息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大力开发教育信息资源,建立全省教育信息系统。积极推进现代多媒体教育、网上教育和远程教育,推进全省教育网络化。到2010年,全省基本完成“校校通”工程,中小学全面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实现教学资源和教育手段信息化。

    28.推进文化信息化。以建设广东省数字图书馆与文献服务体系为重点,加快整合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大力推动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文化遗产、体育休闲等领域信息化建设,建立全省新闻出版管理服务网络。

    29.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网络系统,重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加速推进信息技术在医疗服务、预防保健、病案统计、社区卫生服务等卫生领域的广泛应用,提高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快公共医学数据库和大中型医院信息库建设与共享,开展以远程医疗和医学教育为代表的远程卫生信息服务。

    30.推进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化。建立涵盖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就业、劳动者权益保护、民政服务等内容的综合性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积极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实现对保障人员与基金的实时监管。加快建设劳动力市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全省监测和宏观决策系统,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现代化的优质服务。

    31.推进人口资源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全省人口、资源、环境综合数据库以及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系统,实现自然生态保护、人口管理、国土规划管理、环保监测和污染治理的网络化与智能化。建立全省灾难预警系统和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实现震情、水情和旱情监测网络化。

    32.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结合城镇化建设,统一规划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及其服务支撑体系,实现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省市县三级地名数据库,逐步开展网上地名查询、电子地名图等地名信息化服务。

    八、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

    33.加快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市场需求积极调整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大力发展信息化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境外信息技术专业院校来粤合作办学,支持信息技术企业与学校合作办学,逐步形成学历层次多样、学科设置齐全、专业结构合理的信息化人才培养教育体系。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国际知名培训认证机构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技术培训认证体系。鼓励企业开展信息化培训工作,扶持有条件的信息技术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加快培养和引进一大批高层次的信息化人才与高素质的软件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开展农村信息员培训,建设农村信息服务队伍。完善信息化人才引进与激励机制。

    34.加强现代信息网络建设。优化完善基础传送网,积极研发和引进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建成以广州为中心,各区域、各种类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的骨干信息传输网。大力发展接入网,建成一个融数据、图像和语音等多种业务于一体的数字化、宽带化、综合化的接入网。加快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形成覆盖全省的数字式、交互式、多功能的广播电视综合网。加快无线电网络建设,建成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覆盖全省空域的无线电监测网,加快建成全省数字集群共网平台。

    35.加强公共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行业信息技术研发支撑设施,大力支持以专业镇、产业园区为基地,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为依托,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信息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鼓励大型龙头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产业公共技术开发平台、研发中心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建成一批达到国内水平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重点建设一批面向全社会的基础性、公益性的数据库,以及全省通用的电子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高性能计算中心、信息安全认证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和现代物流信息平台。

    九、努力营造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法治环境

    36.加快信息化领域立法进程。依照国家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我省信息网络管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电子商务安全交易、网上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建立比较完善的执法监管体系。规范信息市场秩序,预防和严厉打击计算机违法行为和网络违法行为。

    37.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跟踪信息技术领域国内外知识产权动向和保护期限,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创新和竞争能力。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申请国内外专利与版权,加快推进软件产品的版权申请和认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制假贩假等不法行为。鼓励企业依法组建本行业、本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38.全面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建设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行等级保护。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重点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建立和完善以密码技术为基础的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以及信息安全监控体系。突破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积极开展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大力发展信息安全产业,加快建立信息安全产业基地。

    39.加大政府信息化投入。各级财政要支持信息化建设,支持关键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系统,促进和鼓励软件产业、集成电路产业和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继续扶持山区和欠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

    40.用好用足优惠政策,支持信息产业的政府采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税务部门要继续做好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经认定的软件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信息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信息产业的政府采购。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重大工程和重点应用系统,在同等性能价格比条件下,优先购买国产的装备、产品和服务。积极支持省内电子信息骨干企业的发展。涉及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的设备和软件,要采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产品。

    十、加强领导,不断提高我省信息化水平

    4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机制,加强组织协调,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把推进信息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正确处理层级与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进合力。要定期对信息化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积极有序推进全省的信息化工作。

    42.营造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各宣传媒体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广泛宣传信息化对增强广东国际竞争力、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推动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和大力推广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积极开展群众性、趣味性、多样性的信息知识普及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信息化素质,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纲要制定信息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信息化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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